1 消费者向经营者预约家政服务。
2 经营者应了解消费者的具体服务需求。
3 如遇特殊情 况,经营者应专门到消费者要求服务的场所,查看现场,制定服务方案(如该项服务无法确保服务员人身安全的,经营者应向消费者说明情况,谢绝该项服务)。
4 经营者应告知消费者服务收费标准。
5 消费者和经营者就服务内容、方式、范围、时间、 地址、服务质量,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特殊要求,服务费用、支付方式,双方权利、义务,签订服务合同(协议)或约定。
6 经营者根 据服务合同(协议)或约定,安排或组织服务员为消费者服务。
7 服务员根据服务合同(协议)或约定为消费者服务,服务时应注意人 身安全。
8 服务完成后,经营者或服务员应请消费者按服务合同(协议)或约定要求,对服务质量进行验收,并签字确认。
9 消费者按服务合同(协议)或约定,向经营者或服务员支付服务费用。
10 工作结束后,七 个工作日内由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回访,检查服务员工作质量。
11 工作结束后,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有投诉的或对服务内容、范围、质量 ,服务费用产生纠纷的,经营者应按本标准7.2处理。